日前,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10月6日,云南红河州6名患者因使用该注射液(批号为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昏迷、血压降低等症状,其中3人死亡。
市药监局接到国家局发出的通知后,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对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进行排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局(分局)立即通知辖区内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及各医疗机构,暂停销售使用所有批次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并掌握各涉药单位对该药品的销售使用情况,密切关注“刺五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
昨天,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我市未发现批号为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的产于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刺五加注射液”。
其它批号、规格的产于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刺五加注射液”全市合计8174瓶,已用人员未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目前已经停用。
据了解,“刺五加注射液”属于心脑血管药和肝胆用药,主要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动脉硬化、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等,亦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征等。
